河北法制报讯 (张敏)近日,阜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迅速出动,顺利扣押了被执行人的车辆,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冯某与被执行人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在首次执行过程中经依法调查,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近日,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了解到登记在李某名下的奥迪汽车停放于衡水某车行。在确认掌握信息准确无误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往车行将涉案车辆予以查封扣押。据办案干警介绍,后续将对该车辆启动评估,进行司法拍卖,将拍卖所得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