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元氏县公安局槐阳派出所指导员 刘伯洋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危险时刻,担当是胆魄,更是一种责任。同样地,就像英雄,不是生来就是,而是关键时刻展现出来的一种品质。
2022年12月20日下午5时,我带领的值班组接到辖区群众郭某某报警求助称,其儿子郭某因为疫情防控期间长期的压抑和工作生活中的种种问题,有严重暴力倾向,扬言要打砸车辆,希望民警帮助将其儿子送到精神病院。
请示指挥中心后,我带领值班人员和巡特警迅速到达辖区某饭店。当时郭某在饭店二楼,为了稳妥起见,我决定由郭某家里人先去劝说郭某出来,我带领人员在饭店外面将其控制住。我们蹲守了半个多小时,郭某却迟迟不下来。此时,我得知郭某情绪极不稳定,并且身上还带着一把长约80厘米的砍刀。值班局领导批准我带领人员进入饭店,将郭某控制。
为了更好地处置情况,我站在离包间门口最近的位置。郭某从包间出来后二话不说,红着眼拎起酒瓶子就冲着其父亲郭某某砸去,然后拿着砍刀和铁棍向人群挥砍而来,口中号叫着“我要砍死你们”。我没有多想,第一个冲上去,想要夺下郭某手中的砍刀。郭某看到我上前,使出全身力气,用手中的铁棍猛地冲着我的脑袋砸来。我下意识地用左手臂去阻挡,铁棍重重地砸到我的手臂上,但当时我完全没有感觉到疼。为了制服郭某,我接过巡特警手中的钢叉去制止郭某。郭某渐渐处于下风,就向外狂奔。我拿着钢叉,带着出警人员在街上追逐郭某。
追了约500米后,郭某跑进路边一烟酒店内,将一根棍子插在钢化玻璃扶手处,把他和烟酒店老板反锁在门内。我立即带头冲上去,用力将反锁的门打开,第一个扑上前去,死死钳制住郭某的双手,与随后赶来的民警一起将郭某压在地上彻底制服。
将郭某制服后,我悬着的心在那一刻终于放下了,此时我才感觉左臂传来的剧烈疼痛,头上的冷汗直往下滴。 同事把我的袖子挽起,看到我的左小臂肿得像馒头一样高,就劝我到医院治疗,我说把案情处理完毕再去,然后组织人员,带上郭某家属,驱车50余公里来到位于正定的256医院。将郭某成功送医后,同行人员将我送到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检查,经诊断,我的左臂为尺骨骨折。
事后我常常在想,当时我的勇气从何而来,现在的坚持从何而来。答案源于从骨子里对于警察这份职业的热爱,源于从骨子里对于现在这个岗位的珍惜,源于从骨子里对于回应群众期盼的满足。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当群众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我的挺身而出,并非偶然,而是必然。我将会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坚持对公安职业的热爱、对岗位的珍惜、对群众期盼的热烈回应,竭尽全力兑现“党有所指、民有所需、警有所应”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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