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悦)3月24日,就推进跨区域滦河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与检察公益协作机制工作,迁西县人民检察院与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兴隆县人民检察院,以及迁西、宽城、兴隆三地的河长制办公室举行座谈,以凝聚公益诉讼保护合力,进一步推动滦河流域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座谈会上,各与会单位就如何进一步推进跨区域滦河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与检察公益协作机制的落实,发表意见并进行讨论,就推动滦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达成一致意见。
此前,为进一步完善区域交叉检查制度,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监管互认的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迁西县检察院联合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迁西县河长制办公室,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两地检察院以及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发布了跨区域滦河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办法的通告,建立全区域联合执法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合力查处跨区域违法案件,形成滦河流域水灾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管理 “高压” 态势。协作机制办法明确把水旱灾防御、水资源管理、河库管理等方面作为重点领域,为跨区域滦河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滦河两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方向。
据悉,近年来,迁西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对县内滦河、长河等10条县级河道、45条乡级河道、278条村级河道和县内84座大中小型水库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案件线索6件,发送检察建议4件,切实保护了河道周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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