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张家伟、戴建仁: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鹏伟与被上诉人景连树、张家伟、戴建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生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曾建华: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唐山一冠余甘子饮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曾建华、乐亭县张氏纸业有限公司(2023)冀02民终987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井建才:
本院受理上诉人孙献军与被上诉人黄建勋及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井建才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请求撤销(2022)冀0524民初497号案判决第二项,改判为上诉人孙献军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23)冀05民终1192号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满后在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麦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吕仕瑶与被告石家庄麦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32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昂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保印、王磊:
本院受理原告霍红凯与被告河北昂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保印、王磊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250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崔平不慎将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14303,特此声明。
李宗保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03505,特此声明。
刘庆华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31171,特此声明。
姬士勇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09559,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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