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胜男
通讯员 刘振宇
近年来,兴隆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依托“一村(社区、校)一法官(法官助理)”即“三个一”工作机制,构建起横向层级协作配合、纵向层级培训指导的高质量调解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构建立体化纠纷化解格局
“我们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有效降低万人成诉率,提升无讼村建设,真正让人民群众享受‘家门口’的诉讼服务。”兴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亚奇在部署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时,不止一次这样强调。
为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系统化、实体化,兴隆县法院构建起横向集中调配、全盘推进,纵向四个层级逐级递进的调解架构,即做实1个点,成立集中调解机构——诉前化解中心,做强4条主线——在4个具有立案职能的基层法庭建立调解机制,做好15个网格站——在15个乡镇所在地成立“法官工作站”,做实372个覆盖面——在各行政村(社区、学校)成立“法官工作室”。
兴隆县法院诉前化解中心返聘8名德高望重、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退休法官和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为特邀调解员,组成“法官+书记员+特邀调解员”调解团队,专司提前介入化解纠纷。该中心成立6个调解工作室,对争议较大、案情较为复杂的纠纷进行专业的调解指导与方案确认。
在基层法庭层级,该院把4个具有立案职能的法庭作为前沿主阵地,构建起诉前调解小组,及时化解纠纷,适时对辖区纠纷调解组织进行指导,形成由基层法庭辐射到乡镇、村的四条调解主线。
该院按照“三个一”工作机制下沉基层要求,在乡镇层级设立15个“法官工作站”,构建起“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司法所调解员”联动工作机制。
在各行政村、社区、学校层级全县372个点位,该院全覆盖设立“法官工作室”,选派法官、法官助理下沉基层,选聘特邀调解员372名,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因一棵树,张某一家和张某某、陆某某、孟某某三家邻居视如仇人。“法官工作站”法官了解这一邻里纠纷后,立即联合特邀调解员着手调解。他们充分利用周末时间开展调查摸排,先后6次深入事发地,走街串户了解实际情况。调解时,法官从法律角度向当事人讲明事件利弊,特邀调解员借助熟悉乡情民意的优势,详细讲解“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最终使得这起持续几个月的邻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类似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基层的案例还有很多,2019年至2022年,兴隆县乡镇层级的特邀调解员共化解矛盾纠纷1204件。
近年来,兴隆县法院深入推进“三个一”工作机制,并将其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有机结合,整合提升调解员资源,着力构建基层矛盾纠纷“闭环式”化解机制,同时加强培训指导,为法官工作站(室)提供业务支撑,不断提高特邀调解员调解水平,使大批矛盾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2023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立案数量明显减少,同比降幅达23.35%。
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刘法官,我们村村民有几个法律问题要咨询,您能抽空来解答一下吗?”近日,辖区一村党支部书记打来电话。包联该村的法官刘可心接到电话后,及时动身前往该村,接待前来咨询的村民,耐心倾听大家的问题和疑惑,指出问题核心所在,用亲切的话语将严谨的法律知识说通说透……刘可心及时解决村民的急难愁盼问题,为3名村民解开了心结。
“你做法治副校长,不但普法教育讲得更专业、鲜活,还及时为我们解决一些纠纷,可真帮了我们大忙。”兴隆县法院法官作为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时,一位校长由衷地对法院工作表示称赞。
兴隆县法院选派45名法官(法官助理)下沉基层,多渠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听取社情民意、指导人民调解、宣传法律知识,同时积极发挥“法官工作室”特邀调解员作为群众与法官“联络员”作用,送法进基层,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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