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03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复议解争议 干戈化玉帛

唐山市司法局架起群众与政府沟通桥梁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吴艳丽 通讯员 鲍丽媛)3月24日上午,唐山市司法局召开了一场特殊的行政复议听证会。“说它特殊,是因为按照以往的听证会流程,听证双方只有举证、质证等环节,但这次听证会,更像是一场争议化解会,帮助群众和政府部门化解了矛盾,最终双方都满意而归。”唐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三处主办人员介绍说。

此次听证会主要围绕一起终止保障性住房决定展开。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复议申请人连续6个月未缴纳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房租,对其作出终止保障性住房决定。申请人不服,向唐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本案的申请人是一位年近七旬的单身老人,靠低保生活,因为某些原因,老人没有按时缴纳保障性住房的房租。现在我市住建局按照规定,欲将老人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收回。”唐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三处主办人员表示。

“该案事关申请人住房的切身利益,尤其涉案当事人为中低收入群体,复议机关务必在坚守法律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唐山市司法局主管领导格外强调。

针对此案特殊情况,唐山市司法局主动作为、积极协调。一方面,他们了解到申请人确实存在困难,该保障性住房为申请人唯一住房,申请人除低保收入外没有其他收入,亦没有亲属子女可帮忙提供其它可居住场所;另一方面,他们积极与主管部门市住建局联系,反馈案件基本情况,建议其配合复议机关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化解工作,解决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听证会上,主办人员阐述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和相关法律政策,随后案涉双方通过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点。

最终,申请人承诺主动补缴相关费用,并保证今后会及时缴纳房租,希望能够继续承租该保障性住房。市住建局表示,若申请人能依法补缴相关费用,将主动撤回其作出的终止保障性住房决定书。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案件化解,申请人当场补缴了费用,并向复议机关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司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的不仅是百姓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更是困扰百姓长久以来的心结。对此,唐山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始终践行“复议为民”的宗旨,坚持行政争议化解优先原则,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做到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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