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文杰
3月20日,高速交警冀州大队民警在邢衡高速大麻森执勤点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而更戏剧的是,车上共四人,其余三人都有驾驶证,唯独驾驶人无证。
当天,一辆白色小型汽车在临近大麻森收费站前停车,一名黑衣女子快速从驾驶位下车跑到副驾驶位,一名身穿黄色大衣的女子走到驾驶位。这一反常行为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交警上前查看情况。当民警查询黑衣女子驾驶证的时候,黑衣女子段某开始坚称自己有驾驶证,但经民警查询后证实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原来,当天段某与另两个朋友乘坐崔某的车,从饶阳上高速返回衡水市区,途中崔某称头晕不舒服,段某见状自告奋勇替崔某开车,行至大麻森收费站欲下高速时,见到交警在执勤,心虚的段某赶紧停车换人。段某称车上另外三人都有驾驶证,其中一个是司机,感觉不舒服不想开,一个虽然有驾驶证但没开车上过路,还有一个喝了酒不能开,就自己一个没证的拉着三个有证的跑了一路。
交警对段某及同车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段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处罚;同时,对明知段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将车辆交予其驾驶的车主崔某,也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未取得驾驶证的人,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正确处置应对,极易造成交通事故。高速公路行车途中,如感觉身体不适应找就近的服务区或驶出高速停车休息,不可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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