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任俊颖
通讯员 刘海林 孙清清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伴着这句最喜欢的诗,海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沈晨以“小案不小办、事事求极致”的韧劲、耐心,以“舍我其谁、功不唐捐”的锐气、毅力,做到了经手的400余件案件批捕、起诉准确率和认罪认罚适用率均达到100%,无一捕后撤案、撤诉、无罪判决,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打击震慑犯罪,展现新时代检察人的担当,先后荣获了沧州市检察机关“全市公诉业务能手”“全市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潜心钻研勇向先
2017年入职后,沈晨虚心向身边同事学经验、向法律书籍讨“说法”、向具体案件求验证。
2019年,在办理吴某某等人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时,沈晨主动请缨开车到制毒窝点现场勘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助推案件高质效办理。2020年,在协助办理全院第一起“帮信”案件中,面对新罪名、新情况,沈晨秉持“越难越要把案子办扎实”的决心,通过剖析法律法规、了解立法本意,并结合外地办案经验,对案件提出了恰当的处理意见,为办理此类案件树立了标杆。
执法公正不怕难
沈晨深知做好刑检工作不仅要增强大局意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更要回应新时代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盼。
办案中,沈晨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做到惩罚犯罪与化解矛盾、消弭对抗并重。在办理一起因邻里占地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时,她20余次与上访被害人、村干部主动联系,讲清争议地块权属、讲明双方过错,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案结事了。
对主观恶性大、拒不认罪悔罪的嫌疑人,当严则严。在办理刘某某“帮信”案时,沈晨面对被告人零口供的情况,认真梳理案卷证据、及时提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最终,面对缜密的证据链条,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厚积薄发求提升
做好刑事检察工作,离不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理论功底。工作中,沈晨注重理论指导办案实践、办案反哺技能提升。
沈晨坚持从个案中总结、梳理预防规律,从类案背后探求社会综治深层次的原因和应对措施,撰写的《儿子肇事致母身亡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等两篇文章被《民主与法制时报》刊发,《婚骗案件中诈骗行为与诈骗数额认定问题研究》被《法制博览》刊发,《骗婚类案件分析及预防对策》一文被省检察院《检察理论与工作研究》采用。她还积极参与本单位和上级检察院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荣获第十一届沧州市检察机关“全市公诉业务能手”称号、第十二届沧州市检察机关“全市十佳公诉人”称号。
忘我无私践忠诚
作为年轻女同志,沈晨也有自己的花前月下、诗书茶画、温馨小家。但面对检察事业需要,却从未讲条件、打折扣。
2020年新婚燕尔的她,面对同事家有急事、人员极度紧缺的情况,主动放弃婚假,返回工作岗位。备战沧州市第十二届优秀公诉人暨首届优秀刑事检察官助理业务竞赛期间,正在哺乳期的她连续一周起早贪黑往返。看到她每天忙碌的身影,很多同事开玩笑说:“你这是要起飞的节奏啊!”她总是笑着回应:“放心,小身板儿结实得很。”可面对经常一整天都见不到妈妈的孩子,她的眼神充满心疼与愧疚。“从我怀着这个小家伙,她就陪我完成了繁重的工作、学习到深夜,与我一起完成了入额考试,也是经受过考验的宝宝了。我坚信,她长大以后一定会和她老妈一样坚韧不拔。”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沈晨在自己无限热爱的检察工作中不断探索前行,以忠诚、为民、担当的作为躬耕在平凡而光荣的岗位上,守一方净土,保一方平安,用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共筑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场景增添一抹靓丽的“检察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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