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黄福生与赵辉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赵辉名下车牌号为冀A3AP55的路虎牌越野车一辆进行评估、拍卖。经网络询价,现由我院发起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路虎牌越野车一辆【车牌号:冀A3AP55】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赵辉
拍卖机构(或人民法院):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311-88706087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我院联系。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富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沂水万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湖南蓝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及你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冀01民终116号民事裁定,本院裁定: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25.00元,由上诉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敏:
本院受理上诉人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民终494号民事裁定,本院裁定:一、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2022)冀0109民初3583号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龙权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王淑华:
本院受理上诉人卢海田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齐建亮及原审被告河北龙权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王淑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二人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民终13407号民事裁定,本院裁定:准许上诉人卢海田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11355.00元,减半收取5677.50元,由上诉人卢海田负担。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高建波:
本院受理原告苏拴庄诉你(2023)冀0183民初127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183民初1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文川:
本院受理的北京中天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 0131 民初 873 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日期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7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山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山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孙云龙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76893,特此声明。
王丽宁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02337,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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