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隆化县人民法院白虎沟人民法庭庭长 丛人杰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王絮冬
“法官,这单子上没我,因为我没有欠条。我刚从外地回来,您看,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4月3日,一位老伯在调解现场焦急地说。我看到后,立即上前安抚了老伯的情绪,并迅速联系了小董。小董回复道:“法官,我爸的账本里都有记录,没欠条我也认,您能不能把这个也一起调解了?”我征求了老伯的同意,当场便达成了调解。
说来话长,董某是隆化县某村的村民,长年在周边乡镇收购玉米粒且信誉良好,附近村民都愿将家中产的玉米交给其代售,待其售卖完成后,再收取应得的玉米款。没想到,突来横祸,董某意外身亡,但遗产不足,处于失去亲人悲痛中的继承人董某妻子及儿子小董一时不知如何面对前来讨债的众多乡亲,便选择暂时离开了住处。人去屋空的消息快速传开,立即引发了大部分群众的不满,他们开始信访。所在乡镇积极与群众沟通交流了解情况后,便与我们白虎沟法庭联络,希望争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咱们分兵两路,快速介入案件。一边走访,一边找到董某的儿子。”了解到此情况后,我第一时间就联合了涉案村的3名“一村一法官”、6名特邀调解员组成了工作组,迅速开展了走访工作,对董某拖欠玉米粒款的人数、金额逐村进行了核对、列表。通过前期走访摸查,发现董某拖欠款项农户涉及5个村76户,拖欠金额高达180余万元。
“我愿意用父亲的遗产来偿还这些债务,如果钱不够,我也可以继续打工,把钱还给大伙儿。”我们多方联系了董某刚毕业不久、在外地打工的儿子小董,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从多角度与之沟通,他也终于转变了之前放弃继承、消极对待的思想,明白了该案的利害关系。
之后几天,我带领工作组积极召集村民将前期发现和收集的问题、财产线索进行了全面精细的汇总,并与每户农户恳谈,答疑解惑,明确了大家的诉求。然后,给他们分析了调解和判决不同路径选择的风险、所需时间和方向性结果,为他们提供了菜单式选择的同时也预判了风险,希望农户们都能自愿作出适合自己的选择。
我记得,台营村的部分农户是最早达成调解的。小董与母亲会在三个月内清偿债务的30%,剩余部分债权人放弃。为了使调解结果尽快兑现,也为了避免在调解中作出较大让步的农户吃亏,我们还对调解协议增加了惩罚性条款,若小董一方未按约定期限偿还欠款的30%,农户可在逾期后按欠款的50%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又过了几天,大部分农户均表达了调解意愿后,我们继续下沉办案力量,为农户开通了“一站式”解纷直通车,当场将诉前登记录入系统、当即调解、当时送达、当面兑现(部分农户)。截至目前,被拖欠玉米粒款项的76户村民,已有43户达成调解,包括37户自愿达成诉前调解协议,6户自愿达成诉中调解协议,其中已经兑现欠款的17户,兑现金额86710余元。不同意调解的20户农户,我们也帮助他们进入了诉讼程序,现在,还有少部分农户仍在考虑。
看到案件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大多数农户都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款,我十分欣慰。端坐在办公桌前,拿起笔,看向窗外明月,温暖又自豪,我想,为民解忧、为老百姓办实事是我的本职工作,更是我们每一位法官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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