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1日
第07版:警察·生活

高速路上违停致他车相撞 无接触也要承担事故责任

□ 王瑶

4月2日12时许,在荣乌高速涞源段发生一起两辆小轿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高速交警涞源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派警处置。

在事故现场,一辆冀F牌照小轿车追尾了一辆京N牌照小轿车,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询问,民警得知事故发生另有原因。京N牌照轿车原本在第一行车道内正常行驶时,前方一辆冀A牌照轿车却突然停车,情急之下驾驶人便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然而冀A牌照轿车停留片刻后又继续行驶。京N牌照轿车驾驶人本以为危险解除可以继续驾驶时,却被后方一辆刹车不及的冀F牌照轿车追尾,由于两车驾乘人员均规范使用了安全带,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勘查,民警认为冀A牌照轿车虽未与后方两车直接发生碰撞,但其违法停车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应依法承担事故责任。民警立即联系冀A牌照轿车的驾驶人,让其前往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冀A牌照轿车驾驶人承认当日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事实,称当天因雨大影响视线,以致错过了出口,于是停车调整雨刷器并向右变道驶入匝道,殊不知自己的危险行为给他人行车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最终,民警对冀A牌照轿车驾驶人违法停车的行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认定其负追尾事故主要责任,对冀F牌照轿车未保持安全车距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认定其负事故次要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上错过出口后,突然急刹、变道、停车甚至倒车、逆行是大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出行前规划好行车路线,行驶中注意观察路面指示牌,如错过出口应“将错就错”行驶至下一出口驶出,再重新规划路线。雨天路滑、能见度低,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需牢记“降速、控距、两尾”,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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