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范贾玉、鲁秀忠、秦景利、邢立兴:
本院受理原告刘建章诉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许淑贤(曾用名许秀贤):
本院受理原告廖海军诉你(2023)冀0821民初848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孙建国:
本院受理申诉人高启金、被申诉人安树一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抗诉书、申诉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2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赵艳红:
本院受理上诉人赵建英诉你与赵建华、赵建云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来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从子建:
本院受理原告张展嘉、张桂敏与被告从子建、第三人迁西县太平寨龙辛庄铁选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2023)冀0227民初589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保证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迁西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许成帅、汪世东、崔瑞轩: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冀0821民初58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承德清水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唐山市友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822民初29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隆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刘树永不慎将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36350,特此声明。
石可于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16662,特此声明。
樊玉楠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106141,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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