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岂淑娟 张美月)4月2日,滦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时,查处一起醉酒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典型违法行为。
当日13时25分,该大队茨榆坨中队在乡间路游官庄村东200米处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行动时,发现一辆微型轿车驾驶人看见前方有民警执勤,竟将车停到路边田地弃车就跑。民警见状立即将该名驾驶人拦截,并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0mg/100ml,该驾驶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查验驾驶人和车辆信息时,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其驾驶的微型轿车还属于报废车。
随后,民警将该驾驶人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16mg/100ml,属醉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收缴车辆的处罚。其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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