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唐楠)4月3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一行赴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围绕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及防范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与省联社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并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座谈会上,省检察院代表指出,针对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农村信用社经济犯罪案件中发现的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及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隐患,建议省联社统筹好农村信用社的安全和发展,进一步完善银行卡管理制度,从严落实信贷及内控机制,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有效防范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减少和预防犯罪案件发生。同时表示,检察机关将坚持能动司法,与省联社形成有效预防金融犯罪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力,推动农村信用社做优做强,共同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应有贡献。
省联社代表现场接受了检察建议书,对省检察院支持、帮助和监督省联社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同时表示,省联社对省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度重视,将对检察建议内容全面采纳,结合检察建议认真剖析问题原因,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完善农村信用社相关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切实维护农村信用社体系的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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