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婧)近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赴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当事人李某,开展跨省异地监督考察帮教工作。其间,双方通过学习交流,在建立未检工作异地协作机制上达成共识,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2年5月初,盘州籍未成年人李某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将蒋某(已判决) 介绍给钱某 (已判决),蒋某通过提供银行卡及密码帮助支付结算从中获利。李某未获利。8月3日,李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因管辖范围内职工因此被电信诈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依法向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该院依法对李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因李某身处贵州盘州,为了便于对其进行监督考察、帮教工作,经与盘州检察机关联系沟通,两地检察机关决定开展合作。
活动中,两院未检工作人员同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签署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石家庄铁检院委托盘州市检察院以开展法治教育、定期听取思想汇报等多种形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教育矫治。其间,两院检察人员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协作社会调查、协作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协作观护帮扶、协作家庭教育指导等未检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在建立未检工作异地协作机制上达成了共识: 加强沟通,及时共享未检工作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通力协作,通过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携手助推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此次跨省异地协作,是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未检工作开展跨区域协作的有益实践,为构建未成年人检察领域合作新格局,探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跨区域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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