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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莹带领办案团队创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协调自然资源、市场管理、人社等多个职能部门,建立协调联动化解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在原国土资源局诉张某土地非诉执行一案中,法院于2016年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但张某以因历史遗留问题多年未批宅基地、无房居住为由,拒绝拆除。2022年3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托协调联动化解机制,申请对该案进行实质性化解。彭莹带领团队认真审查执行卷宗,多次与法官沟通案件办理情况,并到现场实地查看,入户走访村民,了解张某家庭实际情况。彭莹多次对张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反复阐释耕地保护政策,抽丝剥茧理清利害关系,同时积极争取镇政府和村委会帮助,多方合作、持续用力,使当事人的思想逐渐转变,对自己占田盖房的违法行为有了正确认识,主动承认错误,表示愿意迁出违法建筑,并自行拆除,最终该案得到有效化解。其间,针对张某离婚多年、无固定工作、家中有瘫痪在床的母亲需要赡养、生活拮据的现实困难,彭莹主动帮助她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司法救助,让张某如期领取到了司法援助金。事后,张某给彭莹送了一面写有“司法公正有温度、为民情怀暖人心”的锦旗。
用思路创新推动四检融合
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彭莹始终在工作中不断探索,通过创新办案思路、建立办案机制,打造专业的办案新模式。不断探索涉及公共利益受损的刑事案件由公益诉讼部门统一办理,确保刑事惩治、社会公益维护同步推进,进而实现“打击刑事犯罪、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同时驱动的办案模式。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机关取证,及时规范收集、固定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的证据,有效解决公益诉讼取证困难的难题。
在办理温某等4人非法狩猎刑事案件中,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彭莹发现涉案野生棕头鸦雀在救助站饲养。为实现对涉案野生动物的有效保护,避免活体因延误放归而死亡,对自然资源造成更大的损失,彭莹团队积极邀请相关专家对放归条件进行评估,并与多个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有效放生,使一百多只野生棕头鸦雀成功回归大自然,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卷宗审查中,彭莹发现该案犯罪分子通过快递邮寄野生禽鸟的事实,遂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有效堵塞了寄递行业管理漏洞。
正是因为有了彭莹这样扎根基层一线,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能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换位思考问题,通过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检察官,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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