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7日
第03版:法案

两次酒驾两次醉驾

男子屡犯不改被判刑

严查酒驾醉驾      新华社发 王琪 作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 实习生 李晶晶)男子潘某曾两次酒驾、一次醉驾,并受到相应处罚,但该男子不知悔改,再次醉酒驾车,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2年10月6日,潘某因酒驾被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安交通管理大队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2019年3月25日因再次酒驾被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桥西交警大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2019年11月25日,因醉驾以危险驾驶罪被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按说潘某受到三次处罚应该长记性了,可他仍旧不思悔改,于2022年下半年又一次酒后驾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测,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70.1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潘某犯危险驾驶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潘某曾因酒驾被行政处罚,一次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且此次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均属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应增加相应刑罚量。鉴于被告人潘某在公诉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罚。法院遂于今年3月23日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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