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9日
第03版:一线传真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沐阳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爱悦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新合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105民初6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杨永贞:

本院受理原告董鸿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焦翔宇:

本院受理原告李同刚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黄艺伟(51302119820115610X):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黄艺伟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冀0105执3397号。现赵学浦依法向本院申请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黄艺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赵学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东岗路支行与被执行人庞彦波、姚云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我院于2023年3月14日对被执行人姚云飞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北西路8-3-403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21)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07620号】进行了网络询价。因对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将依法进行网络拍卖。

一、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参考财产价格:886462元

二、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参考财产价格:834705元

三、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参考财产价格:795511元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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