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赵雪莲 记者 刘彬)近日,保定高新区人民法院收到了农民工王某某的执行申请。王某某在为某医院装修时不慎摔伤,起诉工头和医院后,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医院赔偿王某某赔偿金36万余元。但该医院并没有按期履行给付义务,王某某向高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迅速向被执行人某医院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对该医院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询,发现该医院名下并无足额财产。而医院负责人宋某某失联多日,欠薪无数,工头、亲友等人都无法联络到其本人。
执行干警随即前往该医院注册地调查走访,但医院已人去楼空。执行干警灵活办案,及时调整调查方式,通过负责人住所地走访、电信运营商协助信息查询,终于发现负责人宋某某在本地一诊所行医。执行干警将宋某某传唤到高新区法院,在执行干警协调下,宋某某与申请人王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分批次给付王某某36万元,宋某某自愿为医院做担保。目前,执行案款已如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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