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润江 刘洋)日前,昌黎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线索,张某某等8人于2019年受雇于康某某到某建筑工地工作,工程结束后仍未收到劳务费。由于涉及人数较多,承办检察官提前开展诉前辅导工作,与张某某等8人联系,引导他们依法申请支持起诉,帮助他们明确诉讼预期,梳理起诉所需证据材料,促进有效取证。经该院支持起诉,法院已经依法受理该案件。
今年以来,昌黎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支持起诉专项活动,着力维护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于可能引发社会问题的农民工讨薪案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先采取和解方式解决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对于不能和解的案件,积极履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在尊重审判独立的前提下着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昌黎县检察院践行精准监督理念,聚焦妇女儿童群体权益,用更优检察履职助力解决妇女儿童弱势群体问题,并将其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坚持快办快诉原则,通过支持起诉方式提供帮助,主动与法院沟通协调,保证维权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办理单亲妈妈吴某向前夫讨要女儿抚养费支持起诉案中,该院检察官经了解,吴某经济困难、法律知识匮乏,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于是指导其进行诉讼证据的收集整理和民事起诉状的书写。
昌黎县检察院通过与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加强信息沟通后,又与信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与县法院制定《关于建立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互通信息、总结经验,紧紧抓住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形成了多方协作、整体联动的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的合力。以支持起诉的长效机制为抓手,全方位、多角度破解弱势群体维权难问题,切实保障了弱势群体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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