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相约到安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郭姣送来两面鲜红的锦旗。
该案中,袁某要求村委会将租赁的土地恢复原状后返还自己。经了解,村委会此前将涉案土地分别租赁给了陈某等二人,二人分别建了厂房,立案执行时,租赁合同早已到期,厂房均处于闲置状态。陈某等二人作为第三方表示,对恢复原状的法律文书不知情,如恢复原状,要求赔偿地上建筑物,且二人均未对该执行提出异议。执行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工作,最终建筑物所有人以18万余元的价格将厂房折抵给申请人所有,并当场支付现金履行完毕。
赵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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