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全县选聘了175名具有五年以上调解经验的人员专门从事“鉴调一体”案件办理;县财政将“鉴调一体”业务经费列入专项预算。这样,由政府主导推进,涉及多领域人身损害类纠纷,从县到村多平台解纷,条块结合、点线结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种新模式建立。
以人为本 “鉴调一体”彰显成效
在人身损害事件调解中,赔偿金额最易有争议,不少人民调解员反映最难调解的就是赔偿金额问题。清河县“鉴调一体”模式以司法鉴定结果作为基础,为调解工作提供了更加科学、更加权威的数据支撑,当事双方的认可度更高。
该县牛某梅被机动车撞伤,他通过调委会向车主、保险公司提出2.7万元赔偿要求。调委会调解时,发现牛某梅并不懂得法律规定,未主张残疾赔偿金。在鉴定机构对受害人进行伤残程度鉴定后,调委会结合伤残鉴定意见,对牛某梅受到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面评估,逐项核实,最后计算出5.1万元的赔偿总额。经数次调解,保险公司最终同意赔付牛某梅5.1万元。这比其最初主张的金额多出了2万多元。事后,牛某梅送来了锦旗,大夸“鉴调一体”指导服务中心值得群众信任。
许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方当事人涉及保险公司,“鉴调一体”不仅避免了保险公司与受害群众的直接碰撞和矛盾升级,而且保险公司因此省掉了理赔调查费、交通费、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更值得一提的是,“鉴调一体”犹如一道防火墙,依法依规有效识别虚假伤、陈旧伤,把“人伤骗保”现象挡在了门外,杜绝了保险公司集体或国有资金的“跑冒滴漏”和无端流失。据统计,“鉴调一体”模式实行后,已有8起“人伤骗保”案避免了保险公司的理赔。
从运用“鉴调一体”模式处理案件的实际情况看,情节简单的案件,十天结案;主体众多、重大复杂的,三十天结案。超过三十天结案的,只是极少数案件。运用该模式化解各类人身损害纠纷,不经仲裁、不打官司,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压缩了维权时限,还极大地节省了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已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维权最佳途径。该模式运行以来,清河县累计受理案件630多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调解协议履行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涉及金额6100多万元,全县近两年未发生一起因人身损害纠纷引发的信访。
“鉴调一体”模式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2020年11月,全省“鉴调一体”工作经验推进会在清河召开,该模式在全省全面推广。2020年12月,省委常委会对清河“鉴调一体”模式提出表扬,并印发通报。2021年2月,该模式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之一。2021年5月,被省社会科学院准予立项研究。2022年,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项目。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