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王鹏飞)4月17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展强制腾房执行行动,成功腾退涉案酒店房间91间,共计2500平方米。
2009年6月18日,张家口某总公司将涉案房屋出租给董某,次年董某将该房屋转租给严某,期限三年。租期届满后,该房屋涉及拆迁,张家口某总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严某认为其应得部分拆迁补偿款,因此发生纠纷,于2021年4月21日诉至桥东区法院。
2021年9月8日,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被告严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占用房屋返还给张家口某总公司。严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家口市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严某上诉,维持原判。严某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返还义务,今年1月3日,张家口某总公司到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严某进行执行谈话。虽然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但就是迟迟不见有腾房举动。法院依法在涉案房屋处张贴了腾房公告,但被执行人仍未按期搬离腾退房屋。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4月17日8时,桥东区法院执行局15名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案件主办法官带领清退组、记录组、摄像组和评估公司的工作人员快速进入涉案房屋,对屋内物品逐一清点、搬运、登记,并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经过一上午努力,桥东区法院顺利将涉案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执结。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