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羽涵)4月23日,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收到一封当事人送来的感谢信,信中当事人对法院关心企业发展、调解员耐心调解纠纷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这是一个因欠付设备款引起的纠纷。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B公司交付了设备,但B公司一直未足额支付货款。A公司因多次催要无果向栾城法院申请诉前调解,要求B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200万余元。
调解员张会江接手该纠纷后,通过了解情况,迅速着手调解,多次奔走于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沟通。起初双方对设备货款本金及违约金等争议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张会江见状,在为双方当事人解释案件所涉法律规定、帮助双方了解相应法律责任的同时,从双方深化合作和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后B公司向张会江表达了积极履行的意愿,但因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对方可以给予一定的理解。经过反复协商,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了张会江提出的折中方案,即由B公司分三期给付货款,A公司不再主张违约金。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大大降低了双方的诉讼成本,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当事人质朴的感谢,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一名调解员身上担负的职责与使命。”张会江在收到感谢信后表示。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