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26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我省一案例入选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牛继芬)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5件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文物行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促进形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更大合力。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侵害长城历史风貌及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列。

“明长城-紫荆关段”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至2017年间,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在未经文物保护和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长城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林地建设石料加工厂,对长城遗迹的历史风貌、环境风貌以及林业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省检察院联合省文物局到易县开展长城实地踏查工作时发现案件线索,并将该线索交保定市检察院办理。保定市检察院成立两级院办案组,经审查固定证据后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决拆除违建、保护长城风貌,对环境损害部分提出惩罚性赔偿。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未上诉。现被告已拆除违建厂房,判决的各项费用已全部执行到位,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保护长城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针对企业违法破坏长城资源的情形,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对损害长城历史风貌、环境风貌以及周边生态环境的公益赔偿责任,并通过公开赔礼道歉,对全社会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文物保护的法治意识。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3-04-26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54214.html 1 我省一案例入选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