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武文文
5月初,黄骅市老石碑河,河水潺潺作响。河道沿岸,那些曾经威胁河流生态的涉污企业早已被取缔不见了踪影。在一处河道口,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正在仔细查看河道治理整改落实情况。
“我们通过常态化日常巡河,全面掌握河道情况,同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开展协作,联合打击污染水环境、破坏水资源、妨害水生态修复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全面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不断提升,为海洋生态环境构建多重保护屏障。”同行的水务部门主任向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河道保护情况。
黄骅市老石碑河地处渤海入海口,危险废物污染河流不仅危害河流生态环境健康,给周边群众带来影响,还对海洋生态造成威胁。
“前几年我们就受理过这样一起典型案件。李某某、闫某某等人在老石碑河南侧东边的加工厂内对收购的危险废物船舶污油水进行高温脱水,提炼废油,并将加工产生的废液直接排放至老石碑河河道内。”办案检察官介绍。
案件侦查阶段,黄骅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犯罪构成、梳理案件脉络,审查已取得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并在沧州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明确了被告人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保证了案件质量,加快推进了诉讼程序。经查,李某某等人将危险废物直接排放至老石碑河河道内,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涉案的13名自然人和1家单位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判处被告自然人不等有期徒刑,并判处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3756万余元。
不仅要惩治违法犯罪,更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为了尽快治理河道污染,黄骅市检察院以保护公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发检察建议,积极推进河道违建厂房拆除和遗留废液、污油处置。目前,违建厂房已被彻底拆除清理,河道及堤岸污染源得到彻底治理。同时,他们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获得重视和支持,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同向而行,凝聚合力,督促履职,使入海河流的污染得到彻底治理。2021年,该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件。
今年3月,“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启动后,黄骅市检察院积极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渠道,并针对之前办理的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紧盯效果监督落实,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假整改、事后反弹回潮等问题,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做实、做规范。
“入海河流同海洋生态环境密不可分,我们在开展常态化监督的同时,同水务部门共同做好‘回头看’工作,注重检察建议落实和河道管理质效,实现持续跟进监督。”办案检察官介绍,当前,专项监督正在全省稳步有序地推进中,黄骅市检察院将结合实地,不断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深走实,落实好“回头看”常态化监督,以检察之力,护航水清、河畅、岸绿、天蓝的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