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徐洋)5月9日,涿鹿县一男子喝得酩酊大醉,酒劲发作执意驾车,结果车辆驶入村里后,先是剐蹭了路边停放的车辆,随后又闯入一农家院中四处乱撞,结果被村民强行拉下车并报警。
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驾驶员喝得酩酊大醉,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01mg/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351.45mg/100ml,属于严重醉驾。
原来,驾驶员朱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天晚上喝了较多的白酒,后酒劲发作,执意驾车回家,结果途中无法操控车辆,先是与路边停放的车辆发生剐蹭,之后又闯入一户农家院中,在驶出时多次撞上院内围墙,被村民发现并强行将其拉下车辆。
驾驶员朱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应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同时,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朱某作出1000元罚款且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其醉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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