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17日
第08版:人文检察

一名被宽宥 少年的独白

□ 口述:王林(化名)

整理:付丽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时,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是你的法律援助律师——靳律师。”听完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介绍,看着靳律师对我微微一笑,我的脑袋嗡嗡作响,过了许久仍没能从犯罪嫌疑人这个“刺耳”的词语中清醒过来,16岁的我只是在家人打架时,上前帮着打了几下。

不愿意成为犯罪嫌疑人的我,在面对检察官阿姨的讯问时,隐瞒了打伤人的行为,试图逃过法律的惩罚。检察官阿姨耐心地开导我,对我进行释法说理,让我放下了心理负担,将事情经过一五一十地讲了出来。后来,检察官阿姨告诉我,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综合考虑我的主观恶性、认罪认罚态度、家庭帮教条件、取得民事谅解等,将给我一次从宽处罚的机会,依法对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我来到丰润区未检办案区“润苗小院”,在庄严肃穆的不起诉决定宣告室,检察官阿姨宣布了对我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告诉我设定了6个月的监督考察期限,如果考察期内表现良好,将会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在我心中变得有温度了,法律会挽救像我这样犯错的少年。我向检察官阿姨、公安民警叔叔、律师阿姨、我的妈妈表态,在考察期内一定会遵纪守法,定期汇报思想动态,积极参与各项帮教活动,完成好检察官阿姨给我布置的“作业”。

在普法墙旁,检察官阿姨解读“六大保护”,我渐渐明白未成年人会受到哪些保护,又需要对哪些行为负责……我们一起围坐在长廊上,我慢慢说着这一路的心理历程,从公安民警带走我时的害怕,到检察官阿姨讯问我时的隐瞒,我一直抗拒成为犯罪嫌疑人,不愿意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大人的事情不应让孩子插手,更不应在孩子犯错之后还试图隐瞒”“一时走了弯路不可怕,及时纠正,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是检察官阿姨没有放弃我,对我和妈妈进行普法教育,在检察官阿姨耐心的释法说理下,我如实交代自己的行为,承担我应担的责任,这一刻,我感觉我长大了,成为一个有担当的人。

在多媒体课堂,虚拟的警示教育基地以一种我感兴趣、且能轻松接受的方式,将法律知识呈现在我面前。检察官阿姨示意我操作键盘,亲手体验“指尖上的普法基地”。我随机点开一则漫画,心里一颤,这不就是我吗?冲动惹的祸,不懂得约束自己的行为,缺乏自律,才造成伤害他人的事件。之后,我又播放了微电影《法与爱》,电影主人公因父亲入狱而遭到同学排挤,消沉的他在社会工作者的鼓励下,寻找到人生方向,最后成为一名律师。我也有幸遇见了有爱的未检检察官阿姨,在她们的宽宥下,我能回归校园,继续正常生活。

在“时光邮局”,我写了一封寄给未来自己的信:回到学校后,我一定努力学习,善待同学,尊敬师长,并尽自己所能,在明年高考考出好的成绩。要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不止是在6个月考验期,以后我都会遵纪守法,不负检察官阿姨对我的教育。要将这次教训铭记于心,像微电影的主人公一样,找到我心中的“法槌”,坚定地握住它,守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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