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盐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校车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近日,盐山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对中小学生乘坐的校车进行突击检查,盐山检察院对检查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
本次突击检查共检查22辆校车,发现存在学生未系安全带、校车标牌未随车携带等问题,交警现场对校车驾驶人作出处罚决定并对其进行普法。针对此次检查活动和此前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盐山检察院分别向相关单位发出关于加强校车监管的检察建议,要求其两个月内进行整改并书面回复。 徐明义 张瑞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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