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高陶路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治理行动。22时57分,一辆小型汽车向执勤卡点驶来,当驾驶人摇下车窗时,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但是,该驾驶人郝某某拒不配合民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反复吹气多次后仍不成功,还口出狂言。在民警多次劝说下,郝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配合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涉嫌醉驾。目前,郝某某已因醉驾受到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侦查。
冯志红 黄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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