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锰
她,勇敢坚毅、侠骨柔肠;她,是雷厉风行的铿锵玫瑰。
她是阜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梁瑞林,负责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22年2月,她被评为阜城县检察院“先进个人”;同年5月,被衡水市检察院评为衡水市检察机关首届“检察好青年”;今年3月1日,荣获2022年度“阜城县最美巾帼奋斗者”称号。
特殊关爱 点亮希望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与希望,让他们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梁瑞林坚持将大爱、细腻、平和、亲切融入未检工作中。
2021年,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她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刚满15周岁.为最大限度地挽救李某,她决定让李某的父亲与李某进行亲情会见。在她的教育、引导和李某父亲的亲情感化下,李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该院依法对李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跟踪帮教10个月。在此期间,她鼓励李某每天坚持读书、练字,每间隔半月,她都能收到李某书写的厚厚的一沓练习字帖和学习笔记。同时,梁瑞林为他聘请了专业的社工帮教老师一对一进行帮教,阶段性进行评估。在世界读书日“送书诵读”活动中,梁瑞林为李某送上法治书籍,组织其深入生活困难家庭参加公益劳动,以此来激发李某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重拾做社会有用之人的信心。10个月过去后,她向李某宣布了最终的不起诉决定,并助其重返校园。
以爱为媒 护航成长
除严把案件的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关外,梁瑞林还注重延伸检察职能,注重双向保护,既注重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又注重保护被害未成年人,积极向控申检察部门移送未成年人被害案件司法救助线索,帮助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在办案中,对存在监护教育不当或失管失教情形的,她依法向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监护督促令,责令履行监护责任。
为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2022年,她被阜城县教育局聘为霞口镇初级中学法治副校长。结合所办案件特点,她制作了以“花开无声,守护绽放”“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等为主题的法治课件,先后到多所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10余场,从源头上降低涉未成年案件的发生。同时,她主动履职,协助检察官联合县其他主管部门开展整治辖区内旅馆、网吧等专项活动,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监管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勤思善学 砺能笃行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梁瑞林还注重总结梳理办案要点,融入对法理人情的思考,将所办案件诉诸笔端。
2019年,梁瑞林参与撰写的《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问题研究》在《检察调研与指导》发表;撰写的《基层院办理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一文,在省检察院优秀调研成果评比中荣获优秀奖。2022年,她撰写的《阜城县检察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拧紧安全生产“阀门”》《检察建议助推旅馆业规范经营》等多篇新闻稿件被多家媒体发表刊登;撰写的稿件《阜城县检察院将“这封信”送到千家万户》《一场不起诉宣告训诫仪式 只“未”迷途知返少年》等信息被上级检察院采用,为青年干警多方位发展树立风向标。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守护未成年人的检察干警,梁瑞林深知自己必须始终牢记心中责任,砥砺奋进、笃行不怠。她表示,将以自己的微弱之光、平凡之举,用心去办好每一件案子,用爱去守护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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