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张新征 记者 刘彬)“你们工作这么忙,还专门跑一趟送来执行款,真是太谢谢你们了。”申请人许某某收到干警送来的执行款后连声表示感谢。5月17日,定兴县人民法院干警驱车60公里来到易县塘湖镇给申请人许某某送去执行款,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情。
许某某2021年在定兴从事管道安装工作时,因发生事故造成下肢瘫痪,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许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某赔偿原告许某某各项损失90多万元。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某仍未履行义务,许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经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表示将积极筹集案款,双方就还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先给付案款15万元,余下案款分期付清。
考虑到申请人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执行干警决定主动上门将执行款送到许某某家中,并告知许某某,他们将对剩余款项持续跟踪,确保执行到位。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