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高静威)近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签署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推动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权力监督方面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依据《意见》的相关规定,双方召开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第一次联席会议。
《意见》主要围绕构建信息共享反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监督联络工作办公室、开展协同联动监督专项活动、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普法宣传培训六个方面做了规定,着力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有效衔接,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次联席会上,双方明确了第一次联合专项行动主要任务,即加强对县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监督,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主管部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通报了目前各自调取的证据及掌握的信息情况,梳理了该领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敏感问题,对联合执法监督行动中针对的重点问题、可能遇到的困境及处置思路进行了深入探讨。讨论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定专项行动时间、重点范围、组织要求等。
通过沟通交流,双方表示,将充分发挥《意见》积极作用,强化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服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要求,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同向发力,达到“1+1>2”的效应,进一步推进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形成对全县依法行政的监督合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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