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刘黎明 张丽娟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5月12日下午,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吴玉超突然接到了拘留所民警打来的电话,称被法院拘留的李某在所里待了不到两天后,迫切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李某是一起租用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20年5月,李某因加工管件需要,在申请执行人张某处租赁了机器设备。当时,双方约定租赁费为5.2万元,租赁期限3个月。可到期后,李某却分文未付给张某租赁费。张某多次催讨,李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托。2021年9月,无奈的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起诉到孟村法院。孟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依法判令李某于10日内偿还张某5.2万元租赁费。但判决生效后,李某依然不予给付,张某只得向孟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孟村法院执行法官吴玉超第一时间向李某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并要求李某向法院申报财产。同时,吴玉超通过法院查询系统线上线下查找李某名下的财产情况,结果一无所获。而李某也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在此期间,吴玉超曾多次组织李某与张某进行执行和解,但因李某和张某各执己见,双方最终未达成和解协议。对此,孟村法院依法对李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鉴于被执行人李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行为,今年5月10日,孟村法院作出决定,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于当日20时许,将李某送至拘留所实施关押。
谁知,5月12日下午,在拘留所仅仅待了不到两天的李某就待不住了,请求拘留所民警给法院打电话,要求尽快履行义务。
吴玉超放下电话,立即赶往拘留所,将李某提讯出来,带至法院执行局办公室。
在告知李某相关权利和义务,并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后,李某联系其委托的代理律师,说明要尽快还钱的意愿。李某的代理律师马上与吴玉超取得联系,称会尽快赶到法院。
当天15时30分许,李某的代理律师与张某一起来到法院。在吴玉超的主持下,双方签下了和解协议,李某委托律师当场向张某支付了5.2万元,付清了全部执行案款。与此同时,张某也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对李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鉴于被执行人李某已履行义务,且已得到了申请执行人张某的谅解,孟村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李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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