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将一起涉嫌拒执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办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中,清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名下车辆归原告所有,被告上诉。二审期间,原告申请保全查封了被告名下该车辆,且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依法拘传被告到法院询问该车辆情况,被告表示该车辆已被其抵账,并拒不提供该车辆具体去向。被告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车辆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孟翔 韩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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