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惠中
5月15日,高速交警祖山大队依托石门寨收费站开展查处酒醉驾统一行动。21时2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收费站内广场下道口有一辆小客车忽然停靠在右侧护栏边,车灯关闭,车外有人走动。民警察觉到异常后,立即对该车进行核查。
经核查,该车驾驶员为一女性,声称临时停车是由于对路线不熟悉,正在调整手机导航,副驾驶为一男性,身上有酒气,经过简单询问,该男子含糊其词,神色慌张,避重就轻,不正面回答民警问题。民警认定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引导该车至处置区进一步核查,由于该男子廉某拒不配合,为避免其故意拖延时间,影响酒精测试精准度,进而影响案件的准确定性,民警先一步对廉某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1mg/100ml,但并不承认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立即调查该车的行驶轨迹,倒查车辆驾驶人状态,并赴管理处调取卡口、收费站视频和照片进行信息核查,在多方证据的联合佐证下,认定驾驶员廉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从潘庄收费站上道,行驶至石门寨收费站内广场下道口处时为躲避检查,临时更换司机。在确凿证据面前,廉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廉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及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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