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海啸)5月26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公司管理漏洞,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该公司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整改并书面回复落实情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张某在某房地产公司担任销售顾问。其间,其未经公司授权,购买虚假的公司印章、法人印章和收据并伪造公司房屋预约登记协议,虚构向其购买该公司内部团购房售楼指标可以享受优惠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在公司售楼处分别与4名被害人签订虚假房屋预约登记协议,并收取4名被害人定金共计16万余元,后将其诈骗所得钱款全部用于日常消费、挥霍。
桥东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张某有诈骗犯罪记录,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于2016年5月刑满释放。张某在入职过程中,某房地产公司未对张某进行审核,张某也未如实填报员工信息登记表,为公司管理留下了风险和隐患。为堵塞某房地产公司招聘管理漏洞,该院从加强新入职员工资格审查、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及加强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宣传等方面向该公司提出了检察建议,帮助公司强化管理、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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