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封颖慧)“感谢法官帮我们化解了多年的矛盾,这个结果我们都很满意!”5月26日,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魏东对一起物业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2017年,孙老太在海港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装修完毕打算入住时,发现天花板有渗水现象,于是联系小区的物业公司,想让其出面帮助协调楼上住户予以解决。可物业公司始终未出面有效解决此事,孙老太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提供应有的物业服务,对其表现很不满意,便一直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讨要未果,于今年4月将孙老太诉上法庭。
在收到物业公司诉状后,主办法官魏东认为虽然这起纠纷涉及标的额只有1000元左右,但双方之前多次协商无果导致矛盾尖锐,且原告孙老太年龄较大,容易情绪激动,处理不当很有可能给其身心健康造成伤害。于是面对积怨多年、对簿公堂的双方当事人,魏东决定灵活采用背靠背调解法。他与书记员彭澎多次找到孙老太及其家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唠家常、讲案例等方式,说明业主不仅有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也有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面对魏东耐心的释法说理,孙老太紧紧握着他的手,讲起物业公司不积极协助解决天花板渗水问题,导致自己长期投诉无门,新买的住宅半年多无法正常入住,迫不得已自己花钱请装修师傅排查渗水原因、多次重新修复天花板等情况。见孙老太讲解过程中语气里充满着对物业公司的不解与委屈,魏东连忙安抚其情绪。
另一边,魏东安排彭澎抓紧联系物业公司,建议他们从当初没有充分协助解决业主之间纠纷的角度考虑,对孙老太拒绝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予以体谅,并对物业费进行适当减免。
经反复多次做工作,双方当事人从见面就激烈争吵到逐步能心平气和地沟通,最终在魏东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考虑到以前工作的不足,决定只收取孙老太60%的物业费;孙老太见物业公司认错态度诚恳,及时交纳了物业费。对此结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并向魏东再三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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