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02日
第03版:法案

交叉路口不让行不减速 客车电动自行车相撞

近日,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三河市蒋谭线一交叉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害、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查,三河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发现,李某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其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较大,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刘某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其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较小,负次要责任。

李建伟 谢娜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3-06-02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55916.html 1 交叉路口不让行不减速 客车电动自行车相撞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