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田莉 刘茜)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5月25日,饶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评查开始前,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该院近年来案件质量情况,共同学习了评查程序和评查标准。人民监督员认真翻阅案件纸质卷宗,重点围绕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评查,详细记录了存在的问题,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同时评定了案件质量等次。经评查,所有案卷均为合格案件。
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案件质量评查进行了总体评议,对员额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规合法等具体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今后可以常态化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共同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质检”。
案件质量是检察司法办案的生命线,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是提升办案质效的有效举措,也是检察机关践行“阳光司法”,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饶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尽快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以此次评查为契机,抓整改促提升,继续加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机融合,不断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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