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岂淑娟 张美月)一男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一死一伤后逃逸。滦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现场遗留有限物证,成功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5月26日19时50分许,滦州市滦古路茨榆坨镇张塔坨村东处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一辆两轮电动车被撞倒在地,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接到报警后,滦州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工作。因事故发生时没有目击证人,现场也没有与其撞击的车辆,民警只看到有少量橙色碎片,确定肇事车辆为橙色。
随后,民警连夜调取事故现场附近视频录像,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奇瑞QQ,但视频录像显示此车无车辆号牌,无法查询到个人信息。民警继续调取附近公共视频录像寻找车辆行驶轨迹,查询到该车行驶到国道至古冶路口时向东行驶,再无视频可查。
考虑到该车可能是事故现场附近村庄的车辆,民警经过不断地对周边村庄走访摸排、查看视频,确定茨榆坨镇东尖坨村和西尖坨村均有一辆橙色无牌奇瑞QQ车辆。经联系核实,西尖坨的车辆早已卖出。民警最终确定肇事车辆属东尖坨村,遂立即来到东尖坨嫌疑人家里,但几次敲门无人应答。
民警启用无人机对嫌疑人家里进行勘查,几次探视均未看到肇事车辆。随后,民警与辖区派出所联系,找到了嫌疑人电话。经电话联系,嫌疑人刘某某才打开家门,民警在其门房发现了该车。经比对,该车损坏部位与事故现场散落物相吻合。
讯问时,刘某某一直不承认自己撞到了人,只说自己撞到了物品。经民警思想教育、政策攻心并适时出具证据,刘某某才承认了肇事逃逸经过。
目前,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