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07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兴隆县人大与县检察院共同制定办法

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动

河北法制报讯 (狄慧娟 崔星)日前,兴隆县人大常委会与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旅游发展等内容作为联动监督的切入点,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人大与检察智慧和力量。

《实施办法》对联动工作机制的基本原则、履职程序、监督整改作出规定,就深入调查研究展开合作、实地检察视察、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确保在联动监督开展过程中做到目标一致,形成监督合力。《实施办法》规定,在开展联动监督工作中,对于属检察职能范围内的监督事项,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同时明确在整改环节制定联动监督问题整改反馈通知书,对于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踪督办,及时进行复查,以推动问题整改加速、清仓见底、督导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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