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08日
第04版:民生

所载货物“散架”砸中他人车辆 货车司机负全责

□ 沈括

5月25日上午8时50分,高速交警黄骅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司机报警称:在荣乌高速山东方向655公里处,他的车被对向车道行驶的大车上飞来的散落物砸中,车身有多处砸痕,无人员受伤。

民警经调查询问,了解了事发经过。司机王某当天带着家人从天津出发,准备去淄博游玩,当行驶到荣乌高速山东方向655公里处时,突然从对向车道飞来一简易房墙面,正好砸中车辆左前方。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王某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进行查看,发现车上有明显砸痕,于是报警。

随后民警根据王某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影像锁定嫌疑车辆,通过卡口筛选出一辆车牌号为冀J牌照的重型半挂车,又利用综合查询平台查询到司机联系方式。民警与司机取得联系将事故情况进行告知,司机称在外地送货,下午到大队处理。

当日下午5时许,涉事大车司机丁某来到黄骅大队对事故进行处理。丁某称其从潍坊拉简易房子去廊坊,走到荣乌高速天津方向655公里处时,听到“嘭”的一声,像爆炸一样,紧接着发现所拉运的简易房子被风吹散,四面墙飞了三面,于是赶紧靠边停车,并将散落的墙面捡回来固定好,没成想会砸到对面车道上行驶的车辆。

最终,事故民警认定货车司机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且因实施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被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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