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寒晓
“郭法官,17万元凑齐了,我现在就去法院……”5月30日17时,涞水县人民法院法官郭素梅像往常一样忙碌着,案件当事人的一通电话让原本疲倦的她瞬间充满力量,这么多天的努力没有白费。
被告经营一家废旧物资回收站,原告在该回收站工作期间不慎受伤,住院时被告为其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因生意不景气,被告便注销了回收站营业执照。经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原告属于工伤。原告向被告索要赔偿,双方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你们的纠纷通过诉讼程序开庭审理需要的时间可能较长,既然双方都来了,我们不妨先调解一下,如果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官认真查阅卷宗后,认为案情并不复杂,调解更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经法官释明,双方同意先行调解。
调解中,原告认为被告是因为逃避赔偿责任才将回收站营业执照注销,被告则认为原告是“狮子大开口”,有讹诈之嫌,双方情绪都较为激动,一度剑拔弩张。法官遂采用“背靠背”方式进行现场调解,一边向原告详细阐述案件可能的判决结果及面临的后续执行问题,并耐心解答原告的疑虑;一边又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地向被告讲实事、摆道理。经过多番调解,原告表示愿意放弃部分诉讼请求,但要求被告一次性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7万元,并立即履行。
一次性拿出17万元,对因生意不景气而注销营业执照的被告而言确实是比较困难的。但被告表示,法官时时刻刻为当事人考虑的工作态度令他感动,一定会积极筹措赔偿款,争取案件有个圆满的结果。5日后,被告终于凑齐了17万元并带到了法院。
17万元现金该如何辨别其真伪呢?看着一摞摞钞票,原告犯了难。为了让当事人放心,法官借来一台验钞机,将现金清点完毕,并当场交付给了被告。至此,一起剑拔弩张的纠纷,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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