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彬
薛晨光,现任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被被评为“河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河北省检察机关“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5次,特别是今年4月,被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通报表扬,荣获“2022年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荣誉称号;其负责的保定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也先后被授予“平安河北建设先进集体”“河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殊荣。
他亮剑黑恶坚守除暴安良职责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薛晨光与第一检察部战友冲锋在攻坚克难的最前沿,共办理和指导各类黑恶案件100余件。依法出庭公诉了河北首起房贷型“套路贷”涉黑案件,指导公诉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庞某某恶势力集团案”,二审办理了“昝某某等19人涉黑案”“侯某某等13人涉黑案”“张某某等16人涉黑案”“董某等14人涉黑案”“吴某某等10人涉恶案”等一批重点案件,做到了正气凛然出场、抽丝剥茧指控、针锋相对答辩,圆满完成各类案件办理任务。
在他与市、县两级院同仁共同努力下,9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典型案例”,7件检察建议、5篇调研文章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检察建议书”和“优秀调研文章”。
他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薛晨光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目标和追求,他常常说:“检察官就是要为死者求公道、为伤者求公平、为百姓求公正。”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他办理了李某某犯爆炸罪刑事申诉案等各类案件300余起,无一错案、无一信访。
2021年,薛晨光承办了省法院启动再审的徐某某等人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面对这一疑难复杂的案件,他带领公诉团队与公安专案组共同工作,做到了侦查与审查同步、取证与指导同步。经过4个月的艰苦努力,促使作伪证的多名被告人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在正式庭审中,他和公诉团队通过发出起诉书、依法讯问、示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还原案件真相,捍卫了法律权威和公正,主犯徐某某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他努力锻造检察机关的法治品牌
2016年,薛晨光牵头设计了“办案业务+综合业务”司法责任制“双责”运行模式,该模式获评“2017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殊荣,并被时任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016年,他研发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探索与实践》课程被最高检评为“第四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2021年,他研发的《构建涉黑案件“三位一体”办理模式》课程,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培训精品课程”。2021年,他被国家检察官学院聘为检察教官,是全省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官。2022年,他牵头探索的《保定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充分肯定。此外,他还带领第一检察部同仁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他们办理的两起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8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燃小我之微光,耀检徽之远方。这是薛晨光作为一名党员和人民检察官的真实写照,他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路上坚定前行,把此生芳华付与党旗和人民检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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