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献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案件。
该案原告与被告比邻而居,被告居住的房屋与原告居住的房屋中间以一个胡同隔开,而被告却砌上砖墙将院落之间的胡同堵死,隔出空间用以自家储存杂物,造成原告家通行不便且无法正常排水。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拆除墙砖的排除妨害义务。执行干警联合村委会多次劝解无效后,用警戒带隔离出需要拆除的区域,成功拆除砖墙,彰显了法律权威,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孟翔 王哲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