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仁芳、张维汉、叶明星、陈师昌、陈师福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四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5民初2656号、(2023)冀0105民初2657号、(2023)冀0105民初2655号、(2023)冀0105民初27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嘉(130705198411160611):
本院受理的通博视讯(河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冀0105执恢272号。现通博视讯(河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向本院申请将被执行人李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孙炜:
关于冯泽衍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冯泽衍申请,我院拟委托相关机构对冯泽衍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现场查体通知及领取鉴定意见书的时间,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到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石家庄市植物园街33号普天大厦,联系电话:66879624)选取鉴定机构;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案摇号选取的鉴定机构所在地进行现场查体。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35日(节假日顺延)到本院行政庭领取鉴定意见书,如对鉴定报告有异议,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未到场及逾期未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将视为你放弃相关权利。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黄瑞锋:
关于刘国文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刘国文申请,我院拟委托相关机构对刘国文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现场查体通知及领取鉴定意见书的时间,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到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石家庄市植物园街33号普天大厦,联系电话:66879624)选取鉴定机构;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案摇号选取的鉴定机构所在地进行现场查体。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35日(节假日顺延)到本院行政庭领取鉴定意见书,如对鉴定报告有异议,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未到场及逾期未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将视为你放弃相关权利。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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