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哲 通讯员 李军立 刘晓辉)6月5日,高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亮法官通过“云审”平台快捷高效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赵亮和法官助理丁晓然的引导下,分别登录手机微信“云审”小程序,通过网上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各自通过手机终端在调解笔录上签字,被告郭某随即通过网银向原告路某支付标的款4190元。这起长达3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当事双方都未到庭的情况下,只用了1天时间便顺利结案,方便了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做到了案结事了。
事情的原委是:2020年6月,家住赞皇的郭某从高邑路某处购买了价值6690元的石膏板,时隔三年郭某仍未将货款结清。路某多次讨要无果后将郭某起诉到高邑法院。6月5日,赵亮接到此案后,认真分析案情,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到原告路某已年近古稀行动不便,被告郭某又在赞皇居住,到庭诉讼都十分不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赵亮启用“云审”小程序网上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调查中,被告郭某承认拖欠原告货款的事实。经过耐心细致释法明理,被告最终同意就本案与原告进行线上调解,并承诺马上支付原告路某的剩余货款。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通过“云审”小程序在线签订调解笔录,随后被告依约履行了案款。原告路某收到剩余货款后,激动地给法官打电话,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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