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春蕊 李铁拽)入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个环节,也是巩固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步骤。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取得成效,深州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入矫监督工作,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并将其作为检察监督的必经程序,采取有效措施,严把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关,强力推进社矫工作规范化。
该院第一时间向司法行政机关了解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意见,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等情况。根据了解的情况,及时做好核查、监督等工作,确定监督的模式与重点,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监督方式,通过查台账、看平台等,联合对乡镇司法所的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进行监督,重点对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公开宣告解矫等活动进行监督。该院确定新问题解决机制,建立月底碰头会制度,与司法所、派出所通报情况,研判“人机分离”、请销假不报备、又违法再犯罪、不规范监管等风险,研究加强和改进措施。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入矫关口,该院既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也切实维护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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