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27日
第03版:法案

“小聪明”难逃“高科技”

大货车遮挡号牌被电子眼识别查控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吴艳丽 通讯员 付前程)为了躲避电子眼抓拍,驾驶员故意将车辆号牌遮蔽,可结果却往往不尽如他们的本意。

6月21日,唐山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指挥中心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大型货车在园区北路行驶,然而园区北路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民警正准备将车牌号记录下来时,发现这台车用手套将车牌号给遮挡住了,使得系统无法识别正确的车牌号,这是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于是,三大队指挥中心对该车辆进行追查,经过筛查比对,锁定该车车牌号为“津AS8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大队对该车驾驶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对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货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货车限行规定,如确需在限行时段内进入限行区域的,应当提前办理通行证,任何以违法手段故意闯禁或者逃避电子眼抓拍的,都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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